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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谷凍頂烏龍茶、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已獲智財局核准使用,將開始推動 出處 台灣商會資訊網 2007/1/16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嘉義縣政府之前以「鹿谷凍頂烏龍茶」、「阿里山高山茶」名稱,向經濟部智財局申請產地證明標章,最近都已獲得智財局的核准,取得使用權,這二個單位目前正積極研訂申請使用規範,可望在近期內公布實施。 嘉義縣政府在去年底正式向智財局申請「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現已獲准使用,即可受理阿里山地區茶農、茶商等申請授權使用;縣政府農業局說,積極申請標章目的,主要是阿里山茶商標已被他人在大陸地區搶先註冊,包括「阿里山高山茶」、「阿里山茶」、「阿里山鄉頂湖茶」等,為求正名及具有市場區隔性,遂申請標章,未來申請授權使用標章者,都必須通過品質、農藥殘留等種種嚴格考驗。 嘉義縣政府說,自民國九十二年起,即針對縣內比賽茶進行認證及包裝防偽工作,現則針對產地標章實施,計劃在茶葉盒上下端都貼上防偽封籤,保證其產區完全都是來自台灣的阿里山,以保障茶農及消費者權益。 另外,南投縣農業局指出,鹿谷鄉公所向智財局遞件申請「鹿谷凍頂烏龍茶」產地證明標章,已在今年元月獲准使用,目前已開放有意使用標章者申請,近日將向社會公布完整的實施辦法。 另外,在今天舉行的兩岸商標論壇中,台灣省商業會張平沼理事長也十分關切台灣茶葉等農產品被大陸台商搶先註冊商標的情事,而我智財局局長蔡練生(見圖)在受訪時,表示歡迎台灣農特產品踴躍申請產地證明標章,以保障業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原文: http://www.tcoc.org.tw |